热线点击:兰山区居民张先生日前向本报“两会热线”反映:因为妻子外出进修,自己工作又很忙,因此经常到市区的一些餐馆解决吃饭问题。但两个月来他发现,结账时没有一家餐馆主动给他开发票,他开口讨要,有的称发票刚好用完;有的称如果他不要发票的话,可以将账单上的零头去掉;还有的只提供小票或收据。心甘情愿地为顾客开发票的没有几家。
同时张先生也注意到,能够主动索要发票的顾客也不多。“许多人认为既然不能报销,要不要发票无所谓。”他呼吁有关部门能加强监管,让商家为顾客开发票成为一种义务。
代表观点:从事税务工作的人大代表鲍桂玲认为,目前商业企业通过不为消费者出具发票这种方式漏税的现象比较普遍,尤其是餐饮业,其中包括一些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餐饮店。对于这个问题她已经关注了很长时间。经过观察,她发现有的饭店客流量很大,一年的营业额能达到二三千万,但索要发票的顾客不到三分之一,因此而漏掉的税收数额惊人。
“大多数消费者缺乏主动索要发票的意识。”鲍桂玲对此深有感触,“有时候跟朋友一起出去吃饭,饭后我要发票,朋友还挖苦我:‘要这个做什么?你想找地方报销吗?’”
鲍桂玲认为,消费者不要发票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很多市民尚不清楚发票跟税收的联系,不去主动索要发票;另外,一些商家为达到漏税的目的,找出种种理由不为消费者出具发票,或设置两道关卡:结账时给消费者一张消费明细单或小票;如果消费者坚持要发票,需拿着明细单或小票去换,一般消费者嫌费事,也就不要了。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目前我国的发票制度有缺陷,给了商家以可乘之机。在国外,一般小票中就含了税,商家为消费者打出小票就行了,没有另外开发票这道程序。
“其实消费者索要发票很重要,它可以让税务部门通过纳税人使用发票,掌握商家的经营情况,堵住不法商人的漏税‘黑洞’。所以,消费者一定要有主动索要发票的意识,哪怕拿到手就撕了,也是对税收的贡献。而且,一旦出现质量或服务问题,发票也是消费者维权时的一个有力凭证。”鲍桂玲说。
记者 颜海燕